(吉隆坡13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说,政府料在下一次国会下议院会议,提呈2012年和平集会修正法案,修正案将删除需要场地持有人或用户的批准才能举办和平集会的第11条文。
他说,在删除上述条文后,和平集会主办方只需在集会举办前5天,致函通知警方有关集会举办的地点和时间,以方便警方安排人手管制交通和维持现场秩序。

“虽然预计要到下一次国会会议才会修改法令,但政府将即刻实施暂缓令,即举办和平集会者,只要在集会举办前5天通知警方即可。
“政府同意修改和平集会法令,以优化申请举办集会的程序,让那些要举办和平集会的组织,可以通过举办集会表达他们的心声。”
安华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首相问答环节,如是回答行动党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邱培栋的提问。
他也透露,随着政府同意修改和平集会法令,当局也将终止调查早前参与反贪污集会的12名大专生。
“至于在国家安全法令(SOSMA)下被扣留的扣留犯家属,在双溪毛糯监狱前举行集会,针对这宗案件的调查也会停止,当局不会对他们采取任何行动。”
针对政府为何针对举办和平集会,仍保留要5天前通知警方的规定,安华再次重申,这么做是为了确保集会在有序的情况下进行,例如确保不会有人趁机携带武器或小孩出现在集会上。
“在2012年,当局一共接获2874份(和平集会)申请,2827份申请获批,那些不批的集会申请,是因为我也有份参与;例如2024年,当局接获约5100份申请,获得批准的申请高达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