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农历新年,一些人脱序的燃放烟花爆竹方式,再掀争议。
这包括不看时间点燃放,尤其是凌晨3点4点,扰人清梦把人吓醒;再来是不看地点燃放,殃及建筑车辆甚至是行人。
尽管制造了不少问题,但任何人只要胆敢批评和要求管制燃放烟花爆竹,就会惹来排山倒海般的指责谩骂。





其实,在合法化燃放之前,警方都有明文规定的管制;就算是2年前政府宣布合法化后,当局的管制一直都存在。
多少人在遵守?
警方有规定燃放的时间和地点限制;但是,有多少人在遵守这些限制?
其次,警方只允许售卖和燃放45种烟花爆竹,其中36种是不具危险的烟花,再来9种只能在有条件下贩卖和燃放烟花爆竹,包括红炮。
再看看这些日子,很多人燃放的烟花爆竹,从爆炸的威力、璀璨的亮度及震耳的爆音来看,这里头有多少是不在名单里的?大家心里有数。
再来,警方对售卖烟花爆竹的经销商,也有诸多规定,包括必须有获得警方认证的安全储存地点及不可卖给18岁以下的人士。
但最近吉隆坡蕉赖C180商业区烟花摊位失火的事故来看,也让人质疑众多业者储存烟花爆竹的地点,是否都符合警方认证的安全?
如今,面对新年期间烟花爆竹争议再起,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再次提醒民众要奉公守法,更强调权限是属内政部,而警方是执法单位。
回看2年前,是倪可敏宣布政府同意合法化燃放烟花爆竹,说这是他在内阁会议上提出和陈情,并获得内阁一致通过,“往后新年便可以感受遍地开花的热闹,不会被执法单位对付”。
当时,倪可敏也细数合法化的好处,包括增加国家税收,减低国债,又可以管制产品安全,因为不论是进口或售卖都需执照。
倪可敏说得没错,合法化燃放烟花爆竹确实有好处,也是华社引颈长盼多年的好消息。
只是2年后再看实况,除了看到新年遍地开花的热闹外,国家税收增加多少?国债减低多少?产品有更安全吗?
这三个问题,有答案吗?
当然,就算有争议,政府目前也不可能U转重新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有句话说,给你方便,不是让你随便。
当政府决定合法化后,意味着全责就在政府了;不是放松管制,反而更需要加强执法来管制。
这样才能让合法燃放烟花爆竹,真的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