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律师公会主张,高庭在驳回该会挑战特赦局宣布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减刑决定一事上,犯下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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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今日大马”引述律师公会在上个月向上诉庭提交的上诉通函(memorandum of appeal)报导,该会认为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卡马错误地仅以有关申请不可审理为由,驳回其司法检讨准令申请。
该会说,有关申请提出了几项新的议题,法庭应调查并裁定。
“法官错误的驳回申请人(律师公会)的主张,即1994年6月24日引入的联邦宪法第40(1A)条款,已显着改变了有关法律。”
该会说,国家元首可酌情行使其特赦和缓刑的宪法职能,无需接受特赦委员会的劝告,在过去被视为“王室特权”,但修正后的宪法要求元首“接受并按照”该委员会的建议行事。
该会认为,法官错误依赖宪法修正前判决的先例案件,而没有考虑修宪案,并指法官误解了有关司法检讨的主题。
该会呼吁上诉庭推翻高庭此前做出的裁决,表明司法检讨的门槛较低,而这也并非无聊的申请,且存在辩论空间。
此案已定于3月3日进行审前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