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冬14日讯)大马网红许振文涉及诈骗集团车手一案日前已被台湾彰化地方法院判监禁6个月,在扣除之前羁押的2个月,意味着许振文再服刑4个月,就可重获自由。
行动党美律区州议员李政贤今早发文告指,已知悉许振文被判刑一事,并预计他最快能在今年6月回到马来西亚。
他说,许振文是在去年12月11日在台涉及诈骗集团车手遭逮捕羁押,而截至本月11日,他已遭羁押满2个月。

“据了解,许振文在欺诈取财未遂的罪名下被判刑,在服刑完毕后,将被驱逐出境。”
他说,当时法官经过整体评价及观察后,不予易科罚金,即无法以罚款代替牢刑,必须即时入狱。
他在文告中也再次劝请所有年轻人,不要轻信任何快速致富、或是短时间高回酬的海外工作机会。
另一方面,许振文的母亲梁凤英今日受电访时表示,坦然接受儿子被判监的事实,毕竟儿子做错(违法)了,就必须承担(后果)。
“我们会等他回来,到时留在我们身边(文冬)就好。”
她说,在过去两个月里,已两度与许振文进行越洋视讯,长子在过年期间也有到羁留所探望振文。
“儿子担心我见到振文会伤心流泪,建议我们留在文冬,无需飞往台湾,所以我们唯有等待他年中服刑完毕回来。”
她也感谢李政贤的全力协助及跟进,让他们知道儿子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