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坡25日讯)华裔男子和两名友人在酒店贩运3460克毒品被捕,今日面对贩毒控罪时,都否认有罪。
李宗绍(47岁,译音)是和印尼籍男子杰菲里(31岁)与巫裔男子莫哈末道菲(32岁),于今日被警方押往法庭面控。
控状指出,被告杰菲里、莫哈末道菲和李宗绍3人,于今年2月19日凌晨约5时,在麻坡哈芝亚务路一间酒店房间,共同贩运重量3460克冰毒,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39B(2)条文下被判刑、同时也在刑事法典34条文下同读。
在此法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死刑。
其中一名被告杰菲里也因尿检不过关,另外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5(1)(a)条文(滥用毒品)下被控,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3名被告是在麻坡推事庭女推事法汀面前聆听控状后,否认指控,推事将此案择定5月27日过堂,并提呈化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