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警方严厉警告,若公寓或其他单位被发现进行不法活动,那么业者、公共管理机构(JMB)和保安公司同样需承担责任,若被查出是知情不报,他们将在3项条文,包括串谋的罪名下被对付!
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局总监拿督斯里南利今早针对警方于上月26日,到市中心敦拉萨路3间不同公寓,捣毁3个诈骗集团的呼叫中心召开记者会时,这么警告。

他对此解释,诈骗集团向来偏好在繁华市区,尤其是豪华公寓区域“扎根”,这是因为市区的便利性,以及豪华公寓通常具备严密的保安系统,有助于隐匿其活动。
另外,他也说,诈骗分子通常会一次性支付全年房租,这点让房东或代理人感到高兴,但这不能成为房屋负责人无视犯罪行为的理由。
“负责人必须承担责任,秉持着‘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才将屋子出租出去”。
但他说,警方查悉,部分公寓保安和管理层涉嫌知情不报,或故意包庇不法分子,因此警方的调查不仅是集中在诈骗分子的身上,而是涉及允许这些非法活动发生的业者、JMB和保安公司。
“房屋负责人在此情况下,可被视为共犯,警方将会援引刑事法典420条文(欺骗)、34条文及109条文(串谋)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