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7日讯)私人建筑公司项目经理被控以虚假信息向政府机构申索逾4602万令吉工程款项,今日在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允准保外候审。
被告邬忠善(51岁)被控于2016年12月至2018年4月期间,使用三份具虚假信息的文件,包括一份含有冒签签名文件,向沙巴公共工程局申索3笔亿达高架桥项目的工程款,合计逾4602万令吉。
被告当时是大城建筑集团的项目经理,他的行为牴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伪造文件);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及罚款。

法官贾森之后允许被告以一名担保人及1万5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同时也需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每两个月到沙巴反贪会报到一次,以及禁止骚扰此案的证人。
案件定于4月14日过堂。
控方律师为反贪会官员拉科查星,被告代表律师为拿督兰星及佩尔埃尔默嘉纳善。
被告代表律师也告知法庭,被告目前已在另一间私人公司出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