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金马宫酒店一名经理因两次拒绝口头晋升为副总经理而遭无理解雇,工业法庭裁定资方需赔偿27万9000令吉。
工业法庭主席安力星指出,金马宫会员服务经理阙康恩(译音)2次表明缺乏经验,未准备好担任副总经理一职。
他说,2020年7月,金马宫有限公司执行主席丹斯里李金友在绿野仙踪高尔夫俱乐部的一次会议上,向阙康恩献议该职。
他说,阙康恩向李金友解释,她没有经验,特别是在管理公司业务上,因此没有能力担任该职。
法庭也发现,李金友似乎接受阙康恩的解释,并告诉她继续担任服务经理。
第二次的升职献议是由一位未透露姓名的董事于同年9月提出的,但当阙康恩拒绝该提议时,相关董事告知,公司没有必要再留她。
阙康恩于2009年起在该酒店任职;她说,她收到过正式的通知,在她拒绝升任副总经理的大约14个月后,该公司以不再需要她的服务为由解雇。
她说,她对2021年9月的第一份和解协议感到“意外”,因为之前没有迹象显示她的工作表现存在任何问题。
她说,她不承认这协议,并表明希望研究其中的条款后回应,而她在不久后作出回应。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向阙康恩发出了第二封信函,涉及“最终双方协议”事宜,并发出3个月终止合约通知。
安力星在裁决书中指出,该公司解雇阙康恩的决定是武断且反覆无常,且是在双方达成和解的幌子下解雇了阙康恩。
他说,这种行为充满恶意,明显滥用自由裁量权,因此,有关解雇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