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一马发展公司(1MDB)前企业社会责任董事拿督三苏安华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2015年得知4200万令吉流入其银行户头时,第一反应是低声惊呼“My God!”(我的天啊!)。
三苏安华也是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IPSB)董事经理,他今日向高庭供称,当年7月,他将此事告诉纳吉后,对方的反应让他印象深刻。
他说,本身当年是按照一马人民基金会(YR1M)时任总执行长洪素玲和YR1M当时的项目总监施传万(人名皆译音)的指示汇款,直到接受反贪会调查时,才知道这笔资金最终汇入了纳吉的私人户头。

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继续自辩阶段。高庭是于去年10月30日宣判纳吉在此案中所有25项控状表罪成立。64岁的三苏安华苏莱曼是第14名辩方证人,他是在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25日期间,被任命为1MDB企业社会责任部执行董事。

他在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引导下供称,他是在2015年7月1日至2日身处比利时安特卫普期间,接获秘书来电通知,指反贪会突击搜查他的办公室。
他说,后来看到了一篇《华尔街日报》报导,并发现涉及纳吉SRC国际公司指控的4200万令吉资金,实际上是通过SRC的子公司流出的。
“我在2015年7月离开安特卫普前往布鲁塞尔时,接到纳吉的来电,他问我是否转账了3笔资金。
“我说是的,但我向他(纳吉)解释,当时我并不知道该户头的真正持有人。纳吉随后问我,为什么要将资金转入有关的户头,我告诉他,是按照洪素玲和施传万的指示行事,因为按照惯例,我都会依据这两人的指示,处理与1MDB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款项支付。”
三苏安华指控反贪会扣5天
图做出不利纳吉供词
三苏安华说,2015年7月他从国外回到马来西亚后,曾被反贪会扣留长达5天4夜,并声称反贪会官员试图让他做出不利于纳吉的供词。
惟他说,当下就拒绝了这项无理要求。
他说,在反贪会释放他后,曾前往纳吉位于在吉隆坡大使朗格路(Jalan Langgak Duta)住所,与纳吉会面。
三苏安华说,当时和纳吉讨论了他在反贪会扣留期间的经历,这次扣留是在开斋节后3天,当时家人都不在身边,纳吉还询问反贪会是否有伤害他。
“我告诉他并没有,他们(反贪会)对我很好,除了反复质问,以及不断试图让我承认自己协助犯罪的压力。
“他(纳吉)还告诉我,说他根本不知道是谁把钱存入他的账户,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通过Ihsan Perdana进行转账。从我的观察来看,他当时很不安。”
三苏安华否认商议起草捐款函
不在伦敦 不认识纪国添
三苏安华驳斥1MDB前法律顾问吕爱霜的证词,即他于2015年曾与刘特佐、纪国添在伦敦梅费尔酒店商议起草沙地阿拉伯王室捐款函事宜。
他强调,他当时根本就不在伦敦,也从未在梅费尔酒店与吕爱霜、施传万、刘特佐和其同伙—1MDB前职员纪国添会面,更遑论参与到纳吉户头资金或起草沙地王室捐款函的讨论。
“我不曾参与到任何涉及起草或获取沙地王室捐款函的对话,吕爱霜声称我曾参与相关讨论的说法完全是假的,可能是为了迎合某种别有用心的议程而捏造的证词。”
三苏安华强调,他根本就不认识纪国添。
他说,仅仅是远观过刘特佐与一马公司管理层打交道,并没有真正与之相识。
他也透露,就在他身处伦敦接到纳吉电话那个时期,刘特佐曾试图安排与他会面,惟不果。
纳吉面子书发布证人说辞
控方指干预司法审理
控方认为,纳吉团队近期在面子书,发布一篇有关辩方证人拉惹哥巴拉马达斯和1MDB董事局前主席丹斯里仄洛丁的贴文“非常不恰当”,并认为这篇贴文或已构成“干预司法审理”。
主控官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向承审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指出,纳吉团队发布的这篇2页长声明只是单方面说辞。
他说,截至今日,有关贴文获8000个点赞、560次转发分享,也有468条留言,当中包括多条不利于控方的留言。
他说,纳吉团队发布的这份声明应该在不针对此案做任何结论的情况下阐述事实。
“法庭已多次提醒辩方不要随意针对此案发表评论,但令人遗憾的是,这篇面子书贴文附上的声明,很显然是在干预司法审理,恳请法庭严正警告辩方,不要再发表任何可干扰案件审讯的言论。”
拉惹哥巴拉马达斯为辩方第11名证人,他也是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局(CCID)退休警官;仄洛丁是辩方第12名证人。
沙菲宜:声明依事实撰写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则反驳控方指责,强调有关声明是完全根据事实撰写,并有拉惹哥巴拉马达斯和仄洛丁在庭上的供词支持。
“我不明白控方是基于什么原因向法庭投诉,这完全没有根据,而且有关声明也清楚阐明辩方证人还将在法庭供证,当对我当事人(纳吉)不利的报导出现时,控方却无动于衷。
“我相信大家都致力确保审讯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进行,或许以后可避免在证人完成供词前发布任何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