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4日讯)日前在槟城国际机场开玩笑称朋友的行李内藏有炸弹的64岁男子,今日被控上浮罗山背推事庭时认罪,被罚款100令吉。
根据控状,被告黄国耀被控于3月11日晚上10时30 分,在槟城国际机场的值机柜枱时,虽然明知言论可能会扰乱公共秩序,却故意告知马航的一名工作人员,他朋友的行李内有炸弹。
上述行为违反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第14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100令吉罚款。
被告今早在推事庭上,聆听控状后,承认有罪。

在法庭上,主控官卢沙妮副检察司要求对被告处以最高罚款,因为这类言论涉及敏感议题,绝不能当作玩笑。
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哈扎鲁要求法庭给予最低罚款,理由是被告为鳏夫,月入仅1000令吉,还需抚养两名子女。
最终,推事谢慧婷宣判,被告罚款100令吉,若无法支付,需以3天监禁取代。
根据媒体日前报导,案发时,被告与一名中国籍男性友人,一同前往槟城国际机场办理登机手续,准备飞往中国广州。
当马航的工作人员询问该友人行李内的物品时,被告随口回答:“没什么,只有炸弹而已。”
由于此话涉及敏感内容,工作人员立即向机场保安人员报告。
机场管理层马上采取安全措施,检查有关行李后,确认没有任何爆炸物。
虽然如此,但警方援引刑事法典506(刑事恐吓)条文,当场逮捕该2名男子,之后法庭批准延扣4天以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