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斯里三苏安努亚说,任何外国健儿申请大马公民权的程序,均依据现行法律执行。
他说,每份申请都会根据个人资质,以及申请人对国家可能作出的重要贡献进行评估,前提是申请人必须符合所有法律规定,特别是联邦宪法第三部分及相关法律的要求。
“外籍人士,包括足球员或其他运动领域的运动员,需通过联邦宪法第19条款规定的归化程序申请公民身分,并受联邦宪法第三部分、1964年公民权条规及相关法律的约束,例如婚姻登记、收养、子女合法性认定和移民法规等。”
三苏安努亚是今日在国会上议院问答环节,如是回答上议员拿督沙烈胡丁的提问。
“公民身分的授予是一项至高无上的荣誉,不能随意赋予。因此,每项决定都会经过审慎和严谨的考量,以确保符合国家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