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城市翻新法案秉持每项住宅翻新工程,必须与业主协商,取得业主同意参与工程的主要原则。
首相高级新闻秘书东姑纳斯鲁指出,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强调,达成协议后,业主将接收翻新后的房产,此外还可获得建设期间和工程完工后的补偿、生活福利等奖掖。
“首相强调,推行城市翻新法将确保翻新后的房屋交还原主,以便他们可以回到已发展的地段居住。业主将根据未来市场价值获得房产赔偿,从而帮助他们重新拥有翻新后的房屋。”
东姑纳斯鲁今日在首相面子书直播日常汇报会上指出,这个方法与目前的做法不同,目前的做法是由顾问或法庭根据市场决定赔偿金额,导致许多业主无法负担远超过赔偿金额的新房。
他说,除了赔偿金额远比现有方式高,城市翻新法也将确保为业主提供各种赔偿或好处,其中包括过渡期的住宿租金、现有房屋翻新的额外补助金,以及在整个建设期间帮补业主生活开支的其他付款,从而确保任何翻新都重视昌明理念下的社会公正原则。

他说,安华重申,城市翻新法案不会影响马来人土著的产权比例,或改变人口结构,却不断被有心人士反覆玩弄,制造课题。
“我要再次解释,翻新法案是为了保护原业主与地主,可以获得合理甚至更高的赔偿,保障了他们的权益与尊严,不会让地主失去自己的土地产业。”
他说,城市翻新法是解决人民与发展之间长期争议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