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9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大马竞争委员会(MyCC),寻求恢复对Grab控股公司因涉嫌滥用在市场的龙头地位垄断市场,而开出的8680万令吉建议罚款申请。
以法官拿督南达巴兰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定,MyCC的上诉毫无理据。另外二司为拿督林宗方和拿督阿末卡马。
林宗方宣读判词时说,高庭撤销建议罚款是正确的。

“(2010年竞争法令)没有规定可以对‘建议决定’(proposed decisions)进行内部上诉(至竞争上诉仲裁庭)。”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导,林宗方说,MyCC未能按照法律要求,通知Grab被调查的事项。
“(在法庭上)没有证据表明MyCC曾通知Grab有关调查情况。”
MyCC是于2019年10月3日发文告,基于Grab违反2010年竞争法令第10条文,建议罚款8677万2943令吉76仙。
MyCC指控Grab通过对司机施加限制条款,禁止其为竞争对手提供广告服务,滥用市场主导地位。
Grab和两家子公司接着于2020年2月入禀高庭,挑战MyCC建议罚款的决定,不过高庭认为他们提起司法检讨的申请“为时过早”,因拟定的决定尚未最终确定,因此驳回申请。
Grab对此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4月,上诉庭批准Grab的上诉,并将案件发回高庭审理。
2022年,联邦法院驳回了MyCC针对上诉庭判决提出的上诉申请。高庭随后于2022年开始审理这项司法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