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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2人涉藏逃稅烟酒被捕 高庭裁定扣留不合理 下令放人

(北海23日讯)一名业者及其员工,涉嫌持有未缴税烟酒而于本月16日被捕,并被8天;基于调查程序存在缺陷,若继续扣押并不合理,随即谕令立即释放两人。

据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报导,法官法蒂雅日前在庭上推翻有关8天的令,表示调查日志不完整,爪夷推事庭也未能提供充分理由批准有关延扣申请。

示意图。

两名男子分别为46岁和47岁,他们是在突击检查该后被捕。官员在执法行动期间,从储物室及收银柜台查获未缴税的啤酒、烈酒和香烟。

两人随后被带到推事庭,推事努鲁艾娜根据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d)条文,批准当局他们8天进行调查。

该条文阐明,持有或存放被禁止、未缴税或未支付关税的货物属刑事罪。根据该法令第116(c)(2)条文,若嫌犯在24小时内未提供相关信息,执法当局可申请最长15天的令。


代表两名男子的律师雷尔、阿文拉詹德兰和阿尔文桑塔南指称,他们的当事人已全力配合执法单位调查,继续是没有必要的。

律师指出,当局已索取闭路电视录像,录取证人供词,以及充公查获的物品,因此无需延长时间。

此外,雷尔说,该经常收到没有发票的送货,并无证据显示其当事人主动订购或储存非法物品。

法官同意该辩护,并裁定调查程序存在缺陷,继续是不合理的,随即谕令立即释放两人。

代表出庭的是阿末纳兹林。

此次突击行动是、警方、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以及槟城伊斯兰宗教事务局联合执法行动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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