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5日讯)”火魔吞噬祖孙三人”案;被告在狱中暴瘦,脚部疼痛不能行走,今日坐在轮椅出庭。
今年49岁的被告阿兹曼,今早现身法庭时,他的身材明显爆瘦,体重减半,精神也憔悴,与之前判若两人。
他坐在轮椅上显得无力,须要警员的协助,推动轮椅才能出庭。
主控官诺阿米拉艾鲁林副检察司今日将总检察署信函,提呈给麻坡第一推事庭推事苏札娜,以征求推事的允准,将此案移交高庭续审。
女推事随后允准此案移交高庭续审,并择定在5月16日开审。
此前,由于被告阿兹曼健康问题需送院接受治疗,针对阿兹曼的审理曾两度被延后。


被告一共面对4项控状,即3项谋杀和1项持武器严重致伤他人。
3项控状指,被告于2024年8月9日凌晨1时至3时,在麻坡巴莪甘榜巴也勒丹,分别致死其父亲82岁的莫哈末诺莫哈末耶辛、76岁的母亲阿拉阿都哈密,以及11岁的侄女诺拉迪丽雅纳,抵触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监禁不少过30年和不超过40年,以及施予不少过12下鞭笞。
被告另一项涉嫌用木头严重致伤14岁长孙女诺拉兹玛的指控,于去年9月12日已被判坐牢9年及罚款5000令吉。
此案于2024年8月9日凌晨1时至3时,在麻坡巴莪甘榜巴也勒丹发生。当时相信熟睡中的屋主夫妇,即82岁的莫哈末诺莫哈末耶辛以及76岁的阿拉阿都哈密,被烧成焦尸,而11岁孙女诺拉迪丽雅纳被公众及时救出,但送往医院后宣告不治。
另一名14岁长孙女诺拉兹玛,及时逃出生天,并到附近邻居家求助,她被发现头部及手部受伤。
被告在事发6天后,即8月14日凌晨约1时,在吉隆坡武吉免登闲逛时被警方逮捕。
(本报刘福來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