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截至3月23日,警方今年已起获市值逾1亿600万令吉的各类走私烟花爆竹,涉及60宗案件及逮捕68人!
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查鲁丁指出,警方破获最大宗案件是在免税区及海关限制令地区所展开的取缔行动,共涉及5宗案件,查获的烟火爆竹市值4852万2220令吉。
“其次是普通行动部队(32宗案件,3174万8936令吉)、水警部队(20宗案件,2466万5846令吉)、以及联邦后备队(3宗案件,114万6879令吉)。
“走私的烟花爆竹种类,包括红鞭炮-蛋糕、8寸长红鞭炮、Happy Boom Assorted Celebration Red Fire Cracker、Happy Boom Assorted Celebration Red Fire Cracker Repeater、以及Happy Boom Shoot Cake。”
拉查鲁丁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说,由于这些烟花爆竹较难在本地市场获得,因此在佳节期间的需求量很大。
他指出,走私集团采用各种干案手法来躲避警方的侦查,包括通过马泰边境的非法通道,如巴东勿刹及黑木山,或将货物藏匿在私家车如货运卡车、长途巴士的隐蔽夹层中。
他说,走私集团也利用小船或货船,将烟花爆竹与其他货物混装在集装箱中。
“情报显示,烟花爆竹是通过海运集装箱运抵砂拉越港口。这些集装箱持有合法海关文件,列明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种类,但从中夹带违法爆竹。”
他透露,走私集团分子使用罗厘将大批货量运往东海岸各州,而卖家也拥有警区主任批准的销售与储存准证,其中部分持有准证的商店,也偷售卖违禁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