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讯)企业发展及合作社前部长丹斯里诺奥马供称,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2009年,并没倾向于要中央政府从登州政府手中,接管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前身,即登嘉楼投资机构(TIA)。
他说,内阁于2008年12月12日召开的会议记录显示,成立TIA的主意是源自于时任国家元首兼登嘉楼苏丹端姑米占。
诺奥马今午以第15名辩方证人的身分,为纳吉被控25项涉及1MDB逾亿令吉资金遭挪用的滥权及洗黑钱控罪一案出庭供证时,在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引导下,如是指出。
他证实当年是以企业发展及合作社部长的身分,列席上述由时任首相敦阿都拉主持的内阁会议,而身为时任副首相兼财政部长的纳吉也是出席者之一。
沙菲宜接着向诺奥马,出示一份已获解密的内阁会议记录,并阅读部分内容,说明阿都拉在会议上告知一众阁员,他于2008年12月12日早上,曾觐见苏丹端姑米占。
阿都拉披露,当时苏丹建议以100亿令吉的创业资金成立TIA,藉此为登嘉楼州创造永续的经济增长,并建议通过在国内外市场发行债券的方式筹资。
沙菲宜指出,阿都拉也提及苏丹建议中央政府,为TIA发行的50亿令吉债券提供担保。
他接着询问诺奥马有关成立TIA的主意是出自于谁,诺奥马回应说,若根据上述会议记录内容,那是来自苏丹提出的想法,以惠及登州经济。
随后,主控官卡马峇哈林副检察司在盘问诺奥马时说,控方在此案主张纳吉于2009年存有私心,倾向于确保中央政府从登州政府手中,接管TIA,因此询问他是否同意此事。
然而,现年67岁的诺奥马以一句“我不同意”,否定控方提出的上述论点。


诺奥马:
纳吉没申报TIA事务存私利
诺奥马说,纳吉于2009年4月1日召开的内阁会议上,提呈财政部报告寻求内阁同意为登嘉楼投资机构(TIA)提供政府担保,以发行总值50亿令吉的伊斯兰中期票据(IMTN)筹资一事时,没申报有关TIA的事务是存有其私利在内。
卡马峇哈林盘问诺奥马时说,他询问有关纳吉是否曾申报上述利益,是因为此事与本案其中一项控状有关。
诺奥马回应指纳吉没在会议上申报上述利益后,接着说明自己对控方的这道问题感到惊讶,因此他不知道此事与此案其中一项控状有关。
纳吉是于2009年4月3日,成为我国第6任首相,他在今年1月16日出庭自辩时说,他于2009年没建议中央政府接管原本隶属登州政府的TIA,而隶属中央政府的财政部长机构最终在当年接管TIA,是为了解决TIA的问题。
财长机构是于2009年7月31日,通过股份转让形式,从隶属登州政府的登州大臣机构接管TIA,而TIA随后于同年9月25日易名为1MDB。
本案承审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将于周四(27日),继续聆审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