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证券监督委员宣布,凡是在社交媒体上宣导股票和其他投资技巧的金融网红(finfluencers),从11月1日起,将受到资本市场产品广告指南的规范。
根据文告,金融网红需确保其营销代理遵守相关指南的规范,并需要对任何不合规的行为负责。
证监会已进一步加强了对社交媒体广告的要求,以应对其在金融推广中日益增长的作用。
同时,修订后的指南禁止未经授权的金融网红或企业在我国投放广告服务。

加强保护投资者
针对那些可能未受任何产品发行人或服务提供商聘用,但仍自愿向公众宣传产品或服务的人士,也将受到上述法规的约束。
证监会指出,修订指南旨在确保金融网红在社交媒体等新兴平台上推广负责任的广告,同时加强保护投资者。
“在审查和制定修订后的指南时,证监会以澳洲、英国和新加坡的做法为基准,并考虑了包括金融影响者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反馈。”
近年来,越来越多“金融网红”涌现,他们通过分享投资策略、股票建议和财富增长方法吸引了大量年轻人,尤其是Z世代和千禧一代。

不过,这些网红所提供的资讯也伴随着风险,例如因自身专业知识不足,未能充分揭露相关风险,导致投资者基于不完整的资讯作出投资决策。
此外,也有一些网红是为了引导观众进行投资,藉此增加个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