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国家银行发布金融服务公司,即包含银行、保险公司和支付系统营运商处理投诉的政策文件,要求它们加快处理消费者投诉,对于简单案件必须在五天内给予处理决策。
根据文告,金融服务公司必须在收到投诉的第2天向消费者确认,并在五天内针对简单案件给予处理决策,复杂案件的处理则不得超过20天。
上述政策文件将于2026年4月1日起生效。
国行强调,金融服务提供商有义务及时有效地处理消费者投诉,以促进信任和消费者忠诚度,并能提高业者作为负责任机构的声誉。
该政策文件是继去年10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之后的另一项政策文件。此后,国行收到了来自188个受访者的反馈意见,当中包括电子货币发行商、财务顾问、保险经纪人、数码银行和投资银行。
这项要求是在快速数码化、产品日益复杂和消费者期望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提出的。
根据政策文件,金融服务商必须在“显着位置”,如前台和网站,置放投诉处理站和程序的关键信息。
此外,业者也必须在网站主页顶部显示 “联系我们 ”标签,引导消费者点击进入专门的客户服务页面;该页面也必须包括消费者投诉所需的关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