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30日讯)据消息指出,涉案“愤怒男”为一名军人!
芙蓉警区主任莫哈末哈达助理总监今日下午证实,涉及打伤女司机的35岁男子受召到警局时被扣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伤人)、427条文(蓄意破坏)调查此案。
他指出,这宗蓄意伤人案是于3月29日(周六)晚上10时15分,在芙蓉新那旺大道4处(靠近迈丁霸级超市)发生。

他说,事发时,28岁的女司机开车离开超市,当她驶至事发地点,因为距离太近,来不及闪避之下不慎撞到7岁女童,当时与女童一起过马路的还有34岁妇女(相信是女童母亲)。
“被撞倒在地的女童因为擦伤,事后被送到芙蓉端姑惹化医院治疗,警方针对女童被撞倒受伤,援引1959年道路交通条规第10项,展开调查。”
他说,女司机因为被嫌犯殴打,导致她的右边肋部出现瘀伤和后脑勺肿胀。
他呼吁,目击者如有进一步线索,可以联系查案官莫哈末凯鲁警长:011-10843873,或前往附近警局协助调查。
社交媒体早前广传,1名“愤怒男”因不满孩子被汽车碰撞,愤而冲上前拉开车门向女司机挥拳和怒踹其腹部,幸而最后被解围路人拉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