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得庭令传召首相署旗下的证人保护组总监出庭供证,但后者以受限于法令而不能披露任何有关证人保护计划涉及的人物为由,向高庭申请撤销这份庭令。
纳吉被控25项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逾亿令吉资金遭挪用的滥权及洗黑钱控罪一案,今日在高庭续审。
第11名辩方证人,即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局退休警官拉惹哥巴拉马达斯完成供证后,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告知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辩方接下来将传召的其中一名证人是上述总监,以询问有关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的事宜。
然而,来自证人保护组的高级联邦律师诺希达雅接着现身庭内,以口头方式代表该组总监,向法官申请撤销辩方获得的庭令。

她解释,由于总监昨早大约11时,才收到他被传召出庭的庭令,距离她今午上庭少于24小时,因此来不及为总监入禀正式的书面申请,寻求撤销庭令。
她指出,总监昨早接获随庭令附上的公函,并没注明为何他今日被传召出庭,她通过电话和辩方交谈后,得知辩方是要询问总监有关黄宗华的事宜。

她解释,证人保护组总监需向法庭正式申请撤销上述庭令,是因为他受限于证人保护法令,需肩负保密责任,因此不能透露任何有关证人保护计划一事的资料。
“若总监被传召出庭,他都不能就黄宗华或任何人的事供证。”
因此,她希望法官允许总监,为寻求撤销庭令而入禀正式的书面申请,以让该方详细列明理据。
法官则回应说,他可给予时间,让诺希达雅为总监提交书面申请,并谕令她需于本周五(11日)中午前,正式入禀申请。
法官下周二聆审申撤出庭令
法官柯林劳伦斯择定于下周二(15日),聆审首相署证人保护组总监为寻求撤销辩方传召他出庭供证庭令的申请。
较早前,沙菲宜要求法官,谕令代表总监出庭的高级联邦律师诺希达雅在本周五中午前,提交上述书面申请,以让他有时间可就对方的宣誓书作出回复。
黄宗华曾在美国跨国投资银行高盛集团设于大马的分行,担任投资银行业务主管。
沙菲宜曾于2024年12月13日在庭上披露,辩方已为寻求向黄宗华问话一事,致函总检察长拿督莫哈末杜苏基、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查鲁丁及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峇基,并希望给予这些单位一些时间作回应,之后才会向高庭申请要求向黄宗华问话。
美国纽约东区联邦地方法院在2023年3月,宣判黄宗华因与他人合谋洗黑钱,挪用源自1MDB逾亿美元资金,并贿赂大马和阿布扎比的政府官员而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令罪成和监禁10年。
大马政府于2023年10月,把黄宗华从美国引渡回马,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迪安曾在同年10月7日解释,此举是为协助政府追讨挪用1MDB资金购买的资产。
拉查鲁丁在去年12月10日披露,黄宗华仍在接受警方调查,以助查1MDB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