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国家诚信机构成员丹斯里李霖泰今日坚决支持马来西亚首席大法官东姑麦蒙最近提出的取消首相在法官任命中的职责的呼吁。李氏指出该提议反映了对加强马来西亚司法机构的正直、公正和独立性的深刻而必要的承诺,这是任何法治民主国家的关键支柱。
李氏表示目前的制度是首相就司法任命向国家元首提供建议。长期以来这种制度一直引发人们对行政体制可能影响司法部门的担忧。
虽然《联邦宪法》阐述了制衡机制,但现实情况是行政部门的参与,即使是间接的参与也有可能破坏公众对司法中立和独立的看法。

为了我们民主结构的长期利益,李氏促请政府和相关利益者建设性地参与取消首相在司法任命职责的提议;因为,取消首相在司法任命中的职责将可以:
- 加强司法独立:不受行政干预的司法机构对于维护正义、不畏惧、不偏不倚至关重要。此举将使法官免受政治压力,并增强他们仅凭法律依据裁决案件的能力。
- 提高公众信心:公正的认知与公正本身同样重要。通过消除司法任命中的政治参与,公众对法院的信任将得到显著增强,特别涉及政治敏感的案件。
- 与国际最佳实践保持一致:许多现代民主国家已经改革了司法任命程序,以确保其以优越、透明和不受政治干预为原则。马来西亚必须效仿才能被视为一个致力于民主原则和法治的国家。
- 促进良好治理:真正独立的司法机构可以制衡行政和立法机关的权力,确保治理保持负责任和合法。因此,司法改革不仅是法律要求,也是民主成熟的道德要求。
李氏强调建立一个独立的司法任命委员会并只对宪法负责及不受政治干预是迈向合乎逻辑且有原则的一步。现在是时候重新构想和加强我们的机构,以保护它们免受不当影响,并确保正义得到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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