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邦再也9日讯 / 独家报导)好冤枉啊!华裔电召车司机日前载送一名乘客后,因对方竟是小偷,结果司机却被警方误当成共犯,被逮捕和延扣,令他大呼无辜!
该名60余岁的司机,是于昨日晚上,在雪州蒲种一带被警方逮捕后,今早被押上法庭申请延扣令,助查一宗盗窃案。
涉事司机的友人李女士(40岁)接受《中国报》电访时揭露,她的男友人于本月初早上8时15分,在雪州梳邦再也USJ一带工作,期间接送一名乘客。
她透露,当时友人没有多想,并指载送该名乘客的车程费为30令吉,友人如常完成电召车应用程式提供的任务。

“直至昨晚,警察突然上门到友人的家逮捕他,被带返警局后,友人才发现原来他早前载到了一名贼客,目前该贼客仍在潜逃。”
李女士说,友人已向警方说明一切,并有当天的载送纪录作证,但碍于手机已被警方没收,友人无法向她出示相关证据。
她指称,友人患有严重的糖尿病,家里又有9旬的母亲需要供养,经不起这么折腾,她希望电召车公司能提供协助,同时她也向公正党八打灵再也市议员黄毅敏求助。
“作为电召车服务公司,理应有责任去维护每一位司机,我希望有关公司能提供相关载送纪录,让受到冤屈的友人尽早获释。”
律师:司机应以证人身分助查
“司机应以证人的身分协助警方调查案件,而不是被当成共犯对待!”
黄毅敏周三(9日)接受本报访问时指出,他周三早上以辩护律师的身分,为受冤司机进行辩护,最终推事将原本的6天的延扣期,减至2天。
他说,尽管如此,司机也不应当成共犯对待,反而应以证人的身分,协助警方办案。
“因此我恳请警方及相关单位重视此案,同时我也已致函相关电召车公司,据知该公司已着手跟进此事。”
黄毅敏说,电召车司机是按照订单上的任务接送乘客,司机与乘客在此之前并不认识,司机也只是按照订单的地址工作,不存在共犯之说。
他指出,若是如此,任何电召车司机都有被警方逮捕的风险,这不是大家所乐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