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8日讯)联邦法院今日驳回律师拿督斯里史里桑坦伊利亚桑比的上诉,维持其2006年涉及环球控股有限公司(WHB)股票内幕交易案的判决,裁定他须赔偿299万令吉,包括100万令吉民事罚款。
以马来亚大法官拿督斯里哈丝娜为首的三司,一致驳回被告对高庭及上诉庭判决的上诉,并裁定被告必须赔偿198万9402令吉违法所得3倍赔偿和100万令吉民事罚款。法庭也命令被告支付10万令吉堂费。
法官哈丝娜指出,证监会在对某人提起与内幕交易罪行有关的民事诉讼以追偿损失之前,无需征得总检察长的同意。

她说,虽然总检察长可以申请介入涉及公众利益的民事诉讼,但总检察长没有义务同意提起民事诉讼。
她强调,联邦宪法第145(3)条款赋予总检察长的刑事检控权,不延伸至证券业法令下的民事追偿程序。
她指出,环球控股股价在关键信息公布后的波动,佐证了内幕信息的实质性影响。
被告已全额支付299万令吉赔偿及15万令吉堂费。
案情显示,被告在2006年担任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期间,利用参与雪州发展机构(PKNS)私有化环球控股的法律顾问身分,于6月7日至7月11日期间购入60万股该公司股票。私有化消息公布后,股价应声上涨。
高庭于2020年11月裁定被告内幕交易罪名成立,判处罚款199万令吉(相当于非法获利的3倍)及100万令吉民事罚款,并禁止其10年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上诉庭于2022年9月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