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10日讯)18岁少女因在上个月将婴儿尸体丢弃在油站厕所,试图隐瞒婴儿出生,她今日在推事庭俯首认罪后,被判监禁1个月和罚款5000令吉。
推事西蒂哈嘉在被告认罪后,做出上述判决,并谕令被告从今日起服刑。
推事也谕令,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将以监禁5个月代替,并称这一判决是对被告的一个教训和威慑。
根据控状,这名餐馆助理被指在3月23日早上11时左右,将婴儿的尸体丢弃在位于甘榜双溪哈芝都拉尼的马石油油站的女厕,以掩盖她秘密生下的婴儿。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18条文(隐瞒出生及秘密处置婴尸),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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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律师莫哈末慕克里代表被告,要求法庭判处与其年龄相符的罚款,并将其当事人塑造成一个更好的人。
他说,其当事人仍依靠母亲抚养,其母亲也是一名低收入的单亲妈妈。
然而,主控官莫哈末诺哈奇米副检察司要求法庭,考虑到此类案件发生的频率以及涉及无辜婴儿的生命,判处具有教育意义的惩罚。
此前,沙白安南警区主任尤索夫安南警监证实,上个月在接到民众举报后,在双溪哈芝都拉尼一家油站的马桶里发现了一具初生婴儿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