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2名巴基斯坦男子因6年前贩运191.28公斤氯胺酮,今日遭高庭裁定罪成,判处绞刑。
法官拿督阿扎哈是以辩方无法提出合理怀疑为由,向被告阿都瓦哈(60岁)和莫哈末拉菲克(52岁)作出上述裁决。
控方代表律师是来自关税局总部的莎兹瓦妮和莫哈末阿敏;辩方代表律师为维卡德斯瓦里和拉吉。
案件自2020年开审以来,共传召了19名控方证人,以及包括2名被告在内的6名辩方证人出庭供证。
在首控状和次控状,2名被告被控于2019年3月25日下午4时30分至晚上10时30分,分别在金马文西阿都拉路和巴生直落哥东英达花园的场所,贩运126.502公斤和63.79公斤的氯胺酮,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
此外,阿都瓦哈也被指在同一时间和地点,贩运987.6克的氯胺酮,加控一项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