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控方今日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25项涉及一马发展公司逾亿令吉资金遭挪用的滥权和洗黑钱控罪一案中,承诺将按照辩方取得传召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出庭供证的庭令,确保2023年被政府从美国引渡回国的黄氏现身法庭;辩方则表明将先向黄宗华问话后,才决定是否要传召他出庭供证。
此案今日在高庭续审前,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原定先聆审首相署旗下的证人保护组总监凯鲁安华,申请撤销纳吉为询问有关黄宗华的事,而于4月7日获得传召他出庭供证的庭令。
然而,主控官卡马峇哈林副检察司在开庭后告知法官,控方承诺将按照辩方取得传召黄宗华出庭供证的庭令,确保后者出庭,而控方接着将和辩方商量,以了解后者要在几时传召黄宗华出庭供证的详情。

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随后指出,辩方之所以传召凯鲁安华出庭,是要他在庭上披露有关黄宗华目前下落,让辩方传召黄氏出庭供证。
他说,辩方希望先向黄宗华问话,若认为情况恰当,则将传召他出庭供证。
他指出,随着控方作出上述承诺,纳吉如今可撤回此前交给凯鲁安华的上述庭令,因为后者从不是辩方有意传召的证人,辩方真正要找的是可能以辩方证人身分出庭的黄宗华。
因此,法官最终撤销凯鲁安华的上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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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当时解释,凯鲁安华申请撤销上述庭令,是因为他受限于证人保护法令,需肩负保密责任,因此不能透露任何有关证人保护计划一事的资料,若他被传召出庭,都不能就黄宗华或任何人的事供证。
黄宗华4控罪获DNAA
吉隆坡刑事高庭副主簿官努鲁艾因证实,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于2023年1月9日,就黄宗华在2宗案件,共被控4项触犯与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令第179(c)同读的第370(c)条文的控罪,宣判他无事省释(在不代表无罪下获释,DNAA)。
身为第21名辩方证人,她证实,法官当时是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作出上述判决;这4项控罪是指黄宗华在1MDB子公司于2012年和2013年,发行总值65亿美元债券的事务上,与负责安排债券发售的高盛国际公司串谋犯罪,遗漏了需陈述的重要事项。
纳吉被控25项涉及1MDB逾亿资金遭挪用的滥权和洗黑钱控罪一案将于下周一(21)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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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政府于2023年10月,把黄宗华从美国引渡回马,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迪安曾在同年10月7日解释,此举是为协助政府追讨挪用1MDB资金购买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