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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女友打少年 3华男认罪 各罚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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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峇株巴辖18日讯)3名华裔男子,为了争夺女友而联手殴打另一名少年,今日在推事庭面控后认罪,各被判罚款1200令吉。

3名被告分别是现年22岁的黄永杰、21岁的黄家兴,以及20岁的林松英(人名皆译音),其中一人如今还是3名孩子的父亲。

3人今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被控于5年前即于2020年12月2日凌晨12时30分左右,与另一名现仍在逃的男子,在峇株巴辖王国花园一家饮食店,蓄意致伤一名当时年龄为17岁的男子。

林松英(右起)、黄永杰和黄家兴在庭上认罪后步出法庭。左2为陈松元。

3人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并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一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警方当时接到17岁伤者投报,他在饮食店突遭4名男子殴打及攻击,造成其脸部、手和嘴巴受伤,之后到峇株巴辖中央医院接受治疗。


根据警方调查,3名被告当时是为了争夺女友而起争执,之后竟联合动手殴打伤者。

3名被告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认罪,推事阿伦诺瓦判处3名被告每人罚款12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须以坐牢一个月代替,而3名被告最后都缴付了罚款。

此案主控官为此案主控官为法拉瓦希达副检察司,以及费道尔斯罗斯兰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陈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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