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卫生部长拿督斯里祖基菲里阿末指出,州政府确实有权透过地方政府,拒绝发放执照给电子烟业者。
他说,此举是地方政府附属法令(undang-undang kecil)的事项之一,而州政府就是利用该法令制定各州售卖电子烟的相关条例。
“数州政府已采取行动不向电子烟业者发放执照,这是州政府的权益,因为他们法律上有相当的空间,相关决定都是根据个别的政策而定。

“中央政府则是透过去年10月1日开始,逐步落实的2024年公共卫生烟草与吸烟产品管制法令对电子烟进行监管。”
祖基菲里阿末是在今日,出席2025年马来西亚国际健康会议(MIH Megatrends)后如是指出。
副警察总长拿督斯里阿育甘昨日在吉打警察总部,就捣破该州首个将毒品掺入电子烟液的炼毒中心一事召开记者会指出,随着电子烟已和新型毒品滥用有关联,各州政府已可以采取行动禁止售卖电子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