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登19日讯)华总中委会通过“总会长职连任多一届”议案,并议决5月召开特大寻求表决核准。
中委会今天在进入“选举委员会报告”会议议程时,援引华总章程第16章(修改章程)16.2条文,通过“总会长职位免选连任,其他职位依章选举”,并纳入本届选举细则内的特别议案,再交由特大表决寻求接纳。
华总总会长丹斯里吴添泉强调,根据组织和会议民主,他全面尊重和遵循中委们所是出所有建议和看法,以及今天会议通过的议案,并表明交由大会上全体中央代表们表决。

吴添泉(中)主持中委会议,出席者一致举手通过“总会长职连任多一届”以及召开特大表决的议决;左起为胡健强、陈文达、王天景、陈贵友、陈达真、房有平、王天然、林广有和黄保俊;右起为吴汉坤、李德华、陈亚超、黄健凯、罗龙年、郑炳丰、杨有为、黄俊棠、黄益隆与林家全。
总秘书拿督黄益隆在会议后通过文告说,章程第16.2条文阐明“本会任何事务,在章程范围内未有明文规定者,中央委员会有权决定之。所有会员需遵从中央委员会之决定,不得有异议。除非通过会员大会修改或取消之”。
他说,“任何事务”也可被诠释为会议上提议的“总会长免选连任”事务,因为章程没有明文规定,所以中央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
副总会长拿督黄保俊提出有关提议,获得另一名副总会长拿督林广有附议后一致通过,出席者有华总署理总会长拿督林家全、副总会长王天然、房有平和黄俊棠,副总秘书杨有为和副总财政拿督黄振兴,选举委员会主席陈达真以及成员兼华总法律顾问郑懿铭。
会议议决于5月24日(星期六)中午11时,在华总召开特大,针对“总会长职位免选连任一届”讨论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