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大马医药协会(MMA)主席拿督卡维德星医生重申,医生并不反对药物价格透明化,但反对将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第723法令)应用在医疗领域。
他解释,已有1998年私人医疗保健设施及服务法令(第586法令)的存在,以规范医疗实践。
“我们主张使用正确的法律,即第586法令,而非第723法令来规范(药物价格透明化)的实施。若有必要,卫生部长可根据第586法令第107条文的规定,制定新的法规来实施任何保障病人权益的新政策。”

卡维德星发文告说,第723法令并非针对医疗领域的特定法律,因此不应适用于医疗实践。医疗保健政策应在适当的法律框架下制定,而第586法令是最适合的。
他强调,患者不同于顾客,患者去诊所或医院是为了寻医,不是为了购买药物。
“医生与零售商不属于同一类别,因此第723法令不应以任何方式应用在医疗实践。”
他提到,卫生部长称将与该会和其他医学机构会面,但他们至今都不知道会面的日期。
此外,他说,该会也已致函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长,希望就此事进行沟通,但目前仍在等待回复。
卡维德星指出,实施价格透明化的方式应合理,应惠及患者并达到预期目的,询问超出此范围的详细信息是越权行为,会给医生带来不必要的负担,若不遵守,他们将面临法律行动。
他说,任何违反政策行为的执法都必须合理,不得对诊所的运作造成负担和威胁。
“为了成功实施任何政策,必须在实施前与所有利益相关者进行早期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