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2日讯)于4年前被控贩运10公斤冰毒的华裔前快递员,今日甲市高庭基于控方无法传召重要证人而宣判无罪释放,逃过死刑。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拉兹是基于被告余国聪(译音,44岁),表面罪名不成立,即控方无法传召此案重要证人,证明被告贩运毒品,因此,在此案结案时宣判被告无罪释放。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1年1月14日晚上7时05分,在甲市丽丽3路口被发现贩运1万0898克冰毒,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处罚。
此案由莫哈末费达勿斯副检察司主控,被告两名代表律师是哈雷斯及兰查尼。

此案传召8名控方证人及一名辩方证人。
哈雷斯在退庭后说,被告在事发时从此案重要证人,即贩运毒品男子手中,递送一个包裹,唯当时被告并不知道包裹里是毒品。
他说,被告被警方逮捕后,以贩毒罪名被控上法庭,不过,有关证人随后不知所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