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2日讯)妻子正怀孕,狼继父竟强奸继女泄欲,今日被判入狱10年及鞭笞10下。
32岁的被告在本地一家黄面制造厂工作。他今日在麻坡第二地庭,被控于今年4月6日凌晨2时至4时之间,在东甲再也花园一间屋内,强奸13岁的继女。
其行为牴触刑事法典第376(3)(乱伦)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8年及不超过30年,以及最少10下鞭笞。
案情指出,案发当天被告工作回家,被告正在怀孕的妻子开门进屋后,看到继女在客厅睡觉。
随后,被告到厨房吃完饭然后洗澡,洗完澡后到客厅,竟抚摸在熟睡中继女的乳房,并脱去继女的衣服,该继女惊醒后推开被告的手。

随后被告脱下继女裤子和内衣强奸,并警告继女不要出声,被告完事后警告继女不要告诉其他人这起事件。
警方接到受害者报案后,于今年4月15日晚上约9时35分,在东甲巴也马路一辆轿车内逮捕被告。
被告今日俯首认罪,并以6名子女和孕妻须要照顾为由,请求法官轻判。
主控官奥斯曼阿凡副检察司庭上谂出受害者控诉书,受害者说“因为这件事让她感到害怕,每次继父在眼前出现,她都想起曾经的创伤。”
“受害者报案为了不要再‘受伤’,远离此人,希望警方将其继父送进监牢,不要让其继父再有机会害人。”
奥斯曼阿凡严厉指控被告,严重侵害到年幼的受害者,受害少女年仅13岁3个月大,还是个未成年,他希望法官衡量公共利益,严厉作出惩治,以儆效尤,警戒社会大众。
法官莎雅妮稍后判处被告入狱10年及鞭笞10下,服刑期间须进行辅导,并在出狱后须接受警方监视一年。
(本报刘福来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