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国民登记局调查与执法组主任莫哈末凯鲁指出,案件中所涉及的领养儿,他们必须更新报生纸的资料,以及再以此申请公民权。
他强调,该局之所以现在才来追溯和提控,是因为要纠正21年前错误发出的报生纸和身分证,并不是要惩罚这些家长。
他说,第一步纠正程序是更新报生纸的资料,除了孩子的名字可以保留,原本在父母栏中填写了的名字必须填空,出生地点也改成出生的城市,并非医院。

莫哈末凯鲁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由于此案涉及的孩子多数都是21岁,因此若已过了生日年满21岁的孩子,接下来就是申请大马公民权。
“至于21岁还未过生日或21岁以下的孩子,其父母可以提出领养申请,之后再申请公民权。
“在此过程中,我们将为他们提供帮助和便利。”
他说,接下来国民登记局可能会先向这些孩子发放绿色大马卡(MyKas),以便让他们展示个人身分。
“他们不是永久居民,这只是暂时而已。”
他补充,上述案件是该局在Ops Foster行动中取得的成果,期间监测到逾130宗案件的孩子并非出生在报生纸所填写的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