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5日讯)联邦法院去年8月裁决,它有权聆审已获特赦免于死刑的囚犯所提出的检讨申请,控方随后针对这项裁决提出检讨申请,但法院今日腾空聆审这项申请的审讯日期,称将在审前会议后,再择定聆审日期。
联邦法院去年8月27日裁决,它有权聆审已获特赦免于死刑的囚犯,所提出的刑罚检讨申请。
以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哈敏达星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当时2对1的多数裁决中指出,法院可聆审此前因贩毒罪成被判死刑的4名囚犯——巴拉克里斯南、吉瓦、泰国公民普鲁克沙和赞比亚公民麦莱斯,所提出的申请。
代表其中两名囚犯(巴拉克里斯南和吉瓦)的律师拿督西瓦纳登受询时说,法院腾空有关聆审日期的决定,造成4名囚犯代表律师和控方,都无法探讨上诉庭于去年8月做出的裁决,是否也适用于另123名与这4人有相同命运的囚犯身上。
他说,法庭择定6月3日进行审前会议。
“联邦法院去年8月裁决,谕令每人监禁30年,刑期从他们的逮捕日算起,以及我的当事人巴拉克里斯南另加12下鞭笞,他将在接受鞭刑后出狱。
“法院当时也裁决,我的另一名当事人吉瓦则还剩3年刑期;普鲁克沙和麦莱斯仍需服刑5年。”
西瓦纳登也透露,他被告知控方将针对联邦法院腾空日期的决定,援引1995年联邦法院条规提出检讨申请。
巴拉克里斯南于2022年3月29日获吉打特赦局特赦,以及吉瓦和麦莱斯分别在2022年6月13日和2021年12月13日,获槟城特赦局特赦。
普鲁克沙于2017年9月21日获吉隆坡特赦局特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