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8日综合电)台湾新北市新店区某拳击俱乐部2022年7月举办友谊赛,一名26岁胡姓男子上场2分钟就身体不适,送医后因颅内出血重伤不治。
举办者、拳击A级裁判兼教练丁男被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台北地院审理后,周一判决无罪,可上诉。
回溯案发当时,胡男参赛时报名75至80公斤级赛事,与29岁徐男对战。比赛期间,胡男遭对手连续重击下巴、头部。该回合结束后,胡男突然感到身体发软、恶心想吐,裁判立即终止比赛,但事后却意识模糊、全身瘫软,送医后仍因颅内出血、大脑位移而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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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警调查,胡男不只未经医护评估就参赛,主办方也仅要求出示状况良好的声明书,且现场未配置医护人员。身为俱乐部负责人的丁姓馆长,具有国际拳击总会国际一星拳击教练、职业拳击裁判,以及国家A级拳击教练、裁判资格,却有多项疏失,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
法院审理期间,胡母出庭表示,儿子从小因体型被取笑,长大后想健身改善体格才学拳击,“我一个儿子养27年,他都快要论及婚嫁了,女朋友就这样子…,她很伤心、很难过啊”,她批评丁未及时送医,反而继续比赛,让胡男朋友自行叫救护车。
丁男自认无罪,对胡男过世很遗憾,但无法预料胡男带伤出赛,因赛前2周他与朋友对练被打伤头,比赛前天天开车通勤,就算现场安排医生做赛前理学检查,也未必能查出旧伤;办比赛为推广拳击,非营利,现场虽没医生,但提供“更好的护具、更厚的拳套”,也为胡男配对初学者,并花钱请有经验的A级裁判,“请给我公正判决”。
检方主张,拳击为高风险运动,现场安排医生是基本保障,丁男收费却便宜行事,责任明确。
文:综合报导
图: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