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不少人以为,在亲人的公司打工有很多好处,包括有事好商量、更弹性的工作时间等等,但实际上并非想像的美,一名网友就曾为姐姐打工6年,而且月薪1800维持了6年,姐姐今年更以生意不好为由,没有为员工缴公积金却在薪水单虚报已缴,两人的问题甚至闹上母亲那儿。
“当要求商量时,问她为何没有缴公积金却仍在薪水单扣除这笔钱,她有各种藉口。她突然说雇员自己缴,雇主不能缴。”
这名网友在社交媒体贴文指出,由于此事涉及他作为雇员的权利,他决定向当局报案,不料这激怒了姐姐,母亲也被牵扯进来。
“当我说要向公积局举报时,她还向母亲诋毁我。母亲则说我妒嫉姐姐的生意。我的错吗?”
这名网友说,他已经离职,而他的姐姐指他怂恿同事向当局投报,而实际上同事都了解雇用法令。
“姐姐告诉母亲,我的朋友举报,是我叫的。想到这样被诽谤,很伤心。”
他说,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他不会在亲人的公司工作。
“为姐姐打工留下难以磨灭的记忆。那是我的最大错误。”
网友在贴文下留言为他打加油打气,并鼓励他向当局举报,以及到其他公司工作。
“举报吧。专业一点,公私要分明。不要视她为姐姐,当她是雇主。”
也有网言说:“找其他工作吧。如果帮兄弟姐妹打工,会吵架及开始有了嫌隙,久而久之就断绝亲人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