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0日讯)两名好友承认偷窃清真寺募捐箱里的钱,分别被判坐牢15个月及罚款7000令吉。
两名被告分别是莫哈末哈菲依兹(30岁)及莫哈末哈基米(19岁),在甲市推事庭推事莎达希娜面前,对3项控状直认不讳。

控状指两人于4月5日至13日之间,潜入位于丹绒吉宁的两间清真寺、斯里古鲁蒙的祈祷室,偷走募捐箱里2060令吉,牴触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及第457条文,并可在相同法典第34条文宣读。
两名被告在没代表律师下求情时说,他们分别需要照顾患病的双亲,希望减轻判刑。
法庭宣判两人分别坐牢15个月,若无法缴付7000令吉罚款,必须坐牢7个月取代。
此案由旺阿都拉副检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