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往往为保护与家暴者的关系,会隐瞒具体情况,甚至在施暴者被起诉时拒绝配合!
更有甚者被多次虐待后仍不愿施暴者被对付,甚至会指责警方,只因受害者仅想报警警告对方收敛,以保护身为家庭支柱的施暴者。
武吉阿曼刑事调查局侵犯、女性及儿童罪案调查组(D11)主任西蒂卡米莎高级助理总监接受《新海峡时报》访问时透露,警方在过去2年所接获1万2623宗家庭暴力的投报中,有超过70%的案件已获起诉。
她透露,警方于2023年因家庭暴力逮捕了5507人,其中3831人被起诉,并在2024年逮捕7116人,其中4785人被起诉。

“雪兰莪有1317 人被捕,其次是吉打(842 人)、砂拉越(683 人)、沙巴(584 人)和霹雳(560 人)。”
西蒂卡米莎指出,虽然成功起诉的案件逐年增加,惟当局仍面临受害者拒绝配合和证据不足的挑战。
她透露,有些受害者会因某些原因,在案发数天后才报警,但伤势会随着时间康复,若立即报警及通过医生协助进行伤势评估,才能作为有力证据。
“有些受害者为维护与施暴者的关系,甚至会隐瞒事件的具体情况,甚至在嫌犯被提控后拒绝配合。”
西蒂卡米莎说,这是因为施暴者往往为家庭的经济来源和家庭支柱,他们并不想施暴者被起诉,只是想报警以警告对方收敛。
她指出,有些受害者会撤销报案或拒绝透露受害经过,尽管某些人被多次虐待,但报警也仅是为了警告对方收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