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一名拥有2名妻子的冷气技工今日在地庭,被控对年仅9岁的继女进行违反自然性行为,他否认有罪后,不获准保外候审。
现年40岁的被告今日在法庭通译员向他宣读控状内容后,在地庭法官祖卡纳因面前,表明他不认罪。
他被控于4月8日凌晨2时,在蕉赖的一间公寓单位阳台,对女童进行违反自然性行为,因此触犯与2017年儿童性罪案第16(1)条文同读的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
随后,主控官法依扎卡丽拉副检察司表明控方反对让被告保外候审,因为调查显示被告和受害者同住一屋檐下,控方担心若被告获准保外,将骚扰女童和控方证人。
“被告被控犯下的是严重罪行,而且受害者是儿童。”
被告的代表律师查兰峇星代表其当事人,向法官要求保外候审时说,被告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得养活原配和4名年龄介于7至14岁的孩子,而受害者是被告第二任妻子的女儿,若被告不获准保外,则无法到外工作养活家庭。

“若法官要设下其他保释条件,例如到警局报到,我们将无异议;我理解此案涉及儿童受害者,她如今由母亲照顾,后者肯定不会让她接近被告。”
然而,主控官接着反驳说,虽然辩方指受害者是由母亲看顾,但她希望法官把被告和第二任妻子仍是夫妻的关系纳入考量,被告很有可能会通过各种方式骚扰妻子,而且这是儿童性罪案,受害者是被告的继女。
法官祖卡纳因在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拒绝让被告保外候审,说明后者被控犯下的是严重罪行,并涉及儿童性罪案。
他也此案将于6月17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