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高级律师阿兹里说,从法律角度上评论,若土地属非法开垦,劳勿非法猫山王榴梿农民对于过去数十年来所种植的农作物及建筑物,并没有实权。
他说,在一般的非法开垦土地案件中,都是涉及政府土地及森林保留区,而这两种土地皆在国家土地法令及1984国家森林法令下受保护,及权力隶属于州政府的执法单位
“因此,法律已清楚明列,在非法土地上耕种的农作物,或兴建建筑物,非法农民是没有权力的。所以。凡非法开垦的土地,都必须交回给政府。”
他针对劳勿非法猫山王榴梿园事件,接获马来媒体《都市日报》访问时,如是指出。
阿兹里认为,非法开垦以种植榴梿的活动,对大自然带来巨大影响及损失,尤其这是涉及数千英亩土地遭非法开垦,且毫无节制及没有遵守程序。

律师:
非法农民数十年享“可观收入”
但没缴税
“依我看,非法农民在过去数十年已享有可观的收入,也无需如其他合法农民,每年必须缴税给政府。”
他说,这不仅令政府面对森林资源的损失,也无法收取税务。
另一方面,他也认为,除了归还土地,他也建议此问题可寻找双赢方式解决。
“若这群非法农民在商业角度上有智慧,我希望他们与政府代表和平谈判,建议双赢方案,肯定会让双方得到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