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卫生部指出,私人医疗机构及社区药房标示药价规定落实后,政府维持提供3个月宣导期的立场。
该部办事处发言人向《每日新闻》指出,这是因为有关规定已在根据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相关法令的修改下,于5月1日正式生效。
“(标示药价规定)生效是因为已在5月1日落实,3个月宣导期则是改善规定以及和利益相关者协商的理想时期。

“至于检讨私人医生门诊费一事则需要等内阁批准后,才能有相关决定。”
政府规定所有私人医疗机构和社区药剂行,从5月1日起需标示药物价格,以让人民得知药物价格,并可货比三家,为以合理及可负担的价格购药作出最佳选择,不过当局此举引起各界议论。
私人医生以相关条例不符合私人诊所及私人医院运作情况为由,反对实施有关措施。
此外,超过200名私人医生在5月6日响应大马医药协会(MMA)发起的集会,齐聚首相署高举大字报,反映他们对这项新政策的担忧与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