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18岁中国籍富二代被绑架,后揭穿是自导自演;法官阿兹鲁在聆听控辩双方就保外候审一事陈词后,最终批准两名被告各以3万令吉和2名大马籍担保人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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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谕令被告护照需交由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审结为止,并择定此案将于5月27日过堂。
主控官诺莎菲娜副检察司早前以2名被告都是外国人为由,而没向法官建议允许他们获准保外的条件;但她说,若法官要批准被告保外,则应制定高额保释金,并谕令被告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
随后,辩方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88条文,以被告被控触犯的是可保释候审的罪行为由,要求法官行使酌情权让他们保外。
其中,第一被告张润保代表律师尔妮苏拉丝特里在陈词时说,其当事人在大马和中国都不曾有案底,虽然他是在槟城国际机场出境厅被警方逮捕,但这不意味他有潜逃风险。
她指出,这是因为其当事人在被警方延扣期间,都给予警方合作,而法官也可谕令他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审结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