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讯)台湾艺人NONO(本名:陈宣裕)早前遭6名女子控诉性侵与猥亵,检方依3项强制性交罪、2项性交未遂罪及2项强制猥亵罪将其起诉,历经近一年不公开审理,法院13日上午宣判,依1次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处2年6月徒刑,其余被诉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起诉指出,NONO在2008年至2013年间,涉嫌犯下7起侵害性自主案件,涉及6名女子,地点包括白色宾士车内、内湖住处、台中酒店、宜兰县议会女厕等多处,手段包括假扮暖男接送、谎称经纪人陪同松懈警觉,甚至追踪面书打卡讯息埋伏接人,全案情节怵目惊心。

不仅如此,他在强暴过程中还出演挑衅:“有没有看过这么大”、“没有射精不算啦”,还曾尾随受害人进入女厕袭胸问“要不要跟我打炮”,直至遭受害人电击棒反击才落荒而逃。
而NONO面对指控,全程否认犯行,辩称一切是“误会”或“对方主动”,但检警调阅对话纪录、行车动线与通联讯息比对后,认定证据绵密、供词反覆避重就轻,并指其“毫无悔意、态度恶劣”,依3次强制性交、2次强制猥亵、2次强制性交未遂起诉,建请法院依法“分论并罚”并从重量刑。

警方于2023年8月搜索NONO内湖与南港住处,扣得5支手机与相关资料,成功拼凑案情全貌。检方认为,NONO不仅违反被害人意愿多次性侵,更严重践踏公众人物之社会信赖与影响力,对女性身心造成深远伤害。
NONO 13日一审宣判,被依1次强制性交未遂罪遭判有期徒刑2年6月,判决尚未定谳,仍可上诉。由于刑期已超过易科罚金上限,若最终未获缓刑、二审维持原判,NONO恐将面临入监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