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3日讯)反贪污委员会逮捕3名在吉隆坡两家银行机构任职的职员,分别是业务经理、部门主管及分行经理,他们在一宗超过2100万令吉贷款案中涉嫌洗钱和收取贿赂。
据消息人士透露,3名嫌犯涉嫌于2024年共同拥有、转移、变更及使用来自3家公司所支付贿款的资金,这些资金疑似用于洗黑钱活动。
“根据初步调查,其中一名担任部门主管的嫌犯据称向3家公司索取并收受超过17万令吉的贿款,而这些公司一共提出了5项贷款申请,总额超过2100万令吉。

“这些贿款是作为协助处理和批准上述公司贷款申请的回报。”
消息人士还透露,这3名嫌犯是在今日下午4时至5时之间,前往位于布城反贪污委员会总部录供时被逮捕。
随后,反贪会也冻结了3名嫌犯名下总额约26万8000令吉的4个银行户头,并充公了3台通讯设备和1台笔记本电脑。
与此同时,反贪会反洗黑钱组主任诺海占莫哈末证实上述逮捕行动,并指案件是根据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与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1)(b)条文展开调查。
他说,反贪会明早将把3名嫌犯带往布城地庭申请延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