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4日讯)前槟州第二副首长兼民权共识党主席拉马沙米,因涉嫌17项刑事失信罪名,涉及金额达85万9131令吉29仙,今早被控上北海反贪会特别法庭,针对所有指控全否认有罪。
拉马沙米今早8时27分在民权共识党署理主席大卫马瑟,及前峇眼达南州议员兼该党秘书沙迪斯等陪同下,一起现身法庭,现场还有多名支持者也前来声援及支持他。
据其中13项控状显示,被告拉马沙米(76岁)被控于2019年5月2日至2023年4月18日期间,在槟城两家银行,身为槟州兴都慈善基金会主席,却未经该基金会的大会同意,擅自通过支票及电子汇款方式采购金神辇,数额介于2万6226令吉至10万令吉不等。
被告抵触刑事法典409条文。一旦罪成者,可被判监禁至少2年或最高20年,另可加鞭笞及罚款。

另4项控状是指被告在2020年3月9日至2022年2月9日,以同样上述身份犯下刑事失信罪,并以支票方式不诚实地滥用该财产,数额是5000至5万令吉,来作为医药及教育援助。
控方建议被告保释金共9万令吉。律师山瑟星求情时说,被告已没工作,目前靠退休金来维持生活,有3名孩子及3名孙子,而被告一直给予反贪会全面配合及协助,希望法庭能减轻被告的保释金。
地庭法官祖哈米批准被告共7万80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展7月15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诺阿祖拉及诺娜吉哈杜副检察司,被告其他代表律师为黄钰焙及阿加占德兰。

(本报杨瑞荣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