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4日讯)绑架16岁华裔少女案,5名被告今日在芙蓉地庭首次过堂,法官拿汀苏丽达驳回被告保释申请,案件展延至6月9日再度过堂。
今日庭审中,原本代表5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哈巴星因病缺席,由律师罗嘉雯代为出庭,尽管5人皆否认有罪,但因案件性质严重,法官拿汀苏丽达驳回保释申请,指示5人继续还押,案件展延至6月9日再次过堂。
5名被告在4月24日首次面控时,主控官诺娜芝霞基于绑架为严重罪行,若被告获得保释,恐骚扰受害者与证人,影响审讯;加上被告无正当职业,一旦释放恐潜逃并引发社会恐慌,坚决反对保释。

当时,被告代表律师哈巴星向法官要求给予两周时间,让他提呈陈情书,以为被告申请保释候审。
5名被告(3男2女)为一家人,包括夫妻及兄妹关系,分别是莎丝薇娜(31岁)、其丈夫波哈拉治(32岁)、法辛穆哈默阿里芬(23岁)、库森古马(21岁)及西薇喜娜(23岁)。
他们被控于今年4月10日下午5时45分,在芙蓉新城Uptown Avenue的一间美发店前,绑架一名16岁未成年少女,并意图索取200万令吉赎金,触犯1961年绑架法令3(1)条文,并可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
根据案情,少女被绑架约27小时后,家属最终支付28万令吉现金及一些金饰,少女才于隔日晚上8时30分,在波德申一带安全获释。
警方随后于4月15日,在雪州巴生峇都勿祖路,歼灭1名涉案的21岁绑匪,并扣留8人助查,最终锁定5名印裔嫌犯。在首次提控上庭时,5人皆否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