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5日讯)5名华裔青年涉嫌在娱乐场所外,群殴及导致另两名华裔男子受重伤,5人今日被控上法庭时否认2项伤人罪。
法庭允许5人分别以5000令吉保释,案件定于6月23日过堂。
5名被告分别为赖敬豪(27岁)、林坤龙(42岁)、余保威(30岁)、黄家俊(23岁)、冯子荣(40岁)。

他们被控于5月7日凌晨2时15分在马六甲赛阿都阿兹路的娱乐场所外,使用铁支致伤皆为33岁的陈伟杰及陈冠财,抵触刑事法典324(持武器伤人)条文以及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并在相同法典34条文下宣读。
5名被告代表律师诺阿芝琳要求减少保释金。
审理此案的推事莎达希娜允许5人,个别由两名担保人以5000令吉保释,同时,批准哈妮丝阿丽雅副检察司的要求,禁止被告骚扰受害者及家人。
案件定6月23日过堂。(人名皆译音)
受害者的代表律师陈造定也在法庭内旁听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