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6日讯)涉嫌在3年前与人发生争执后错手致死对方的独臂流浪汉,今天被高庭判处误杀罪成,监禁5年。
高庭法官拿督阿都华瓦合今日判处被告陈灵星(54岁,译音)上述刑罚,刑期于2022年10月21被捕日算起。
陈灵星被控在2022年10月21日凌晨4时50分至5时50分左右,在梁燊南路一家餐厅后巷与67岁死者梁超华(译音)发生争执,并用手脚及玻璃瓶攻击对方。

被告原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面控,但控方改以同一法令第304(b)法令提控他,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陈灵星代表律师蓝吉星在陈词时,以死者验尸报告为依据指死者生前患有心脏疾病,与其当事人无关,而死者是在企图拿走其当事人的200令吉款项时,才发生争执。
“我当事人以乞讨为生,居无定所,白天乞讨完毕后,晚上就在梁燊南路的走廊一带露宿,事发时,死者趁我当事人熟睡时企图拿走这些钱,他已表明事情并不是他想要发生的。”
此案主控官为雅希妮莎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