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再有6人因为在为领养孩子,申请报生纸时向国民登记局提供虚假资料而被控,他们都俯首认罪,被判罚款500至2000令吉。
6名男被告年龄介于56至71岁,他们在不同推事庭向推事阿美拉阿都阿兹、美格丝华丽、法拉娜比哈、依丽玛丽丝卡、艾娜阿札拉及阿蒂卡莫哈末,承认指控。
6名被告是罗伯路易斯、吴萨艺、慕克里辛、田仲伟、侯行基及莫哈末嘉沙里。(人名皆译音)
他们被控于2004年至2022年间,在首都一带的国民登记局为领养的孩子申请报生纸时,提供虚假资料,因此抵触1957年报生与报死法令第36(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长达12个月,或两者兼施。
推事庭谕令,如果被告没有缴清罚款,则以1个星期至3个月的监禁取代。
另一名被告拉贞德兰(64岁)否认指控,推事庭批准他由一名担保人以1200令吉保外。
负责这些案件的主控官是来自国民登记局的莫哈末依祖安、阿里夫凯里、马兹鲁阿兹里及海鲁阿兹林。